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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8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和要求
招标重大项目的课题名称可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查阅,具体研究内容和要求包含在招标文件中(详见附件)。
二、招标项目的资助额度
除定向西藏大学和新疆大学招标的两个项目外,其他每个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10万元(学校配套10万元)。
三、投标条件
凡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有正高职称,能够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从事驻所研究者均可参加投标。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后期资助项目尚未完成者;
2、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在2008年8月15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四、有关说明
为加强基地课题管理,提高立项质量,使基地申报的研究课题真正能够凝练重点研究基地发展方向,促进学科发展和研究水平的提高,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将严格对基地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申报的基地项目评审不通过者,不再组织重新论证。
五、投标要求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详见附件)经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于8月25日前报送一式6份(含1份原件)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晶晶 骆帆 联系电话:67842040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08]84号)
2、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2006年修订)》
3、招标课题一览表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
科 研 处
200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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